国土资源部本月24日同时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公 开出让矿业权的原则,从严控制协议出让范围,严格执行矿业权协议出让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步减少协议出让数量,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干涩文字背后让人 强烈感觉到协议出让矿产权将越来越难,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矿业权将成为主流。 这样的变化不难理解,在煤矿领域,协议出让矿业权滋生的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长期被人诟病。 在新的规定中,贱卖煤矿的情形将被遏制,国土资源部规定只有五种情形可以协议出让采矿权,即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 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为列入国家专项的老矿山(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已设 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已设探矿权需要整合或因整体勘查扩大勘查范围涉及周边零星资源的。 对于煤炭行业来说,收紧协议出让矿业权的紧箍咒,严格招标拍卖挂牌的流程,这不仅仅只是限制煤矿采矿权出让中的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推动煤矿采矿权转让向市场化竞争方向发展。 在2010年的通知中,国土资源部表示,将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全面推进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而在本月24日下发的通知中,国土资源部又明确表示,试点措施有效期五年。 至于在此之前的试点情况是否理想,外界不得而知。但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至少表明了目前情况下,全面推进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的条件并不成熟。 对于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中政府的作用,同样适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山西在今年年初推行的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就提出了政府在煤炭管理中的定位: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干预市场主体竞争,更多关注煤炭领域发展规划、宏观调控、行业监管、社会民生、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等,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同时,对于矿业权的初次配置,山西也将依法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以拍卖方式为主。这样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可以用市场倒逼的方式,激发煤炭企业的动力和市场活力。 和其他各项改革一样,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要真正的让市场发挥作用,不仅需要相对完善的市场主体,也需要称职的市场监管者。 (责任编辑:程鹏) |